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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主义建设中社会道德观构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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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道德观的发展最初只是建立在自然经济基础之上的,那时候道德观是一种同风俗习惯混为一体的最淳朴的朴素道德观,下面是小编搜集整理的一篇探究社会主义建设中社会道德观构建的论文范文,欢迎阅读参考。

  摘要:道德属于社会意识形态范畴,可以为人与人之间、个人与社会之间的关系调整提供行为规范。道德观则是社会公共生活准则,具体要借助社会舆论、文化教育、传统习惯以及理想信念等来得以维持与实现。道德本身也是一种社会意识形态表现形式,可以为社会、经济、政治、文化等多个方面发展提供能动支持。

  自我国走上社会主义道路以来,综合国力日趋增强,尤其是经济建设得到了迅速发展,人民的生活水平有了显着的提高。但是伴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人们思想道德观念也发生了较大的变化,在价值观日趋多元化的同时,各种极端私利化、享乐主义等道德示范也开始泛滥。原因就是当前我国正处在社会转型的关键时期,人们思想价值观念面临着巨大的冲击,“是”与“非”,“善”与“恶”在社会转型期日渐模糊,道德评价标准也缺乏明确表述,在价值取向上也存在较大问题。若是这些问题无法得到有效、彻底的解决,则势必会影响到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同时在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构建和谐社会以及实现中国梦的道路上形成阻碍。

  据此,当前首要任务就是基于时代高度,系统梳理近现代西方道德观,同时分析并把握社会道德观的演变与发展规律,由此引出其发展的最高阶段--共产主义道德观。我国目前处于共产主义的初级阶段,就如何构建在社会主义制度下人民群众正确的道德观念,是摆在眼前亟待解决的问题。要解决这个问题,那么首先我们就要清楚社会主义道德观的内涵、核心、以及他的原则。只有真正掌握这些内容,才能在我国社会主义迈向共产主义的道路上建立良好、规范的道德价值体系,使人们自觉规范其的行为活动,从而促进我国经济、政治、文化各方面健康发展,以此来共同构建我国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共筑中国梦。因此,深入、全面探讨社会主义道德观不仅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而且还具有深远的现实意义。

  本文除了引言和结语,还包括以下四个部分:

  第一章,对伦理学界理性主义道德观和非理性主义道德观的概念做了明确的区分,并详细介绍了除共产主义道德观外的其他几种理性主义道德观的范式,其中包括自我为本位的利己主义、为大多数人谋福利的功利主义、彰显善良意志的动机论以及强调结合情境的实用主义,以及非理性主义以情感和社会习惯为基础的道德范式和基于个人权力意志的道德范式,分别简述了各种不同道德范式形成、基本内涵及其贡献和局限性。

  第二章,论述了道德观的演变发展的不同阶段,并对其历史根源做了简单的分析,包括:

  第一阶段,建立在自然经济基础之上的,称为朴素道德观的时期;

  第二阶段,以物的依赖性为主体的,称为阶级道德观时期;

  第三阶段,以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为基础的,称为共产主义道德观时期。

  第三章,通过明确社会主义道德观是以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的“五爱”以及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八荣八耻”为内涵,全面践行集体主义为核心,坚持公平公正为主要原则等内容来系统阐述社会主义道德观。

  第四章,从经济、教育、创新实践等方面,就如何完善社会主义道德观提出自己的看法,从而使其能够真正在我国社会主义道德路上发挥作用。

  关键词:社会主义;道德观;当代实践

  引言

  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西方思潮也不断涌入社会,人们自然也容易受到一定的影响。人们在社会生活中更愿意去追求潮流,从心理学来看,对西方思潮不能进行理解,也不能进行自觉的反思。人们在这一过程中,比较迷茫。我国的社会经济有了质的飞跃,而人们更多的是追求个人利益,受到西方个人主义和拜金主义的影响。人们变得比较自我,也比较自私,很少关注他人的利益。在市场经济转型期,冲破了人们的道德底线。很多人想方设法追求个人利益,不惜采用欺诈等违法手段。如今,人们的道德建设势在必行,当然这也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如何构建新时期我国社会主义道德体系,成为摆在眼前亟待解决的问题。

  在历史上,对于道德观的理解是不同的。但是,我们都知道道德现象是人类社会中的最为重要的生活底线,也是一种社会现象。这种现象极为普遍。道德现象是人类在实践中,对自己进行的反省和总结,也是一个完善的过程和结果。

  道德观的发展最初只是建立在自然经济基础之上的,那时候道德观是一种同风俗习惯混为一体的最淳朴的朴素道德观。后来生产资料私有制以后,社会有了明显的阶级划分,则道德观变成了一种以物的依赖为主体的对立的,有阶级性的道德观。随着社会的发展以及马克思主义的诞生,人民逐渐认识到,共产主义的最终取得胜利的事实,因而伴随人们的思想进步一同产生的便是以人的自由发展为基础的共产主义道德观。

  在西方,道德观源头可追溯到古希腊的《荷马史诗》时代。此后,受到了近代知识论原则等相应的影响,人们主要是从非理性的角度来进行道德研究,只是从感觉经验来阐述。这样就出现了一些形而上的道德原则,如休谟强调理性情感主义,康德的纯粹实践理性基础上的道德等。马克思在此基础上从感性活动的角度对伦理道德进行阐述,并运用到实践当中。随后,列宁根据马克思恩格斯的道德思想,提出了“共产主义”这一全新的道德观,很好地指导社会主义国家构建良好的社会道德体系,并指引他们向共产主义理想迈进。

  在中国,尧舜禹时代就有了对道德的渴求与思考,后来孔子的儒家学说中的《五经》形成当时了“忠孝仁礼义信”的道德观。到春秋后期,道家的兴起,成为了我国古代哲学的主要流派之一,其中《道德经》更对当时的哲学、政治、宗教都产生了极大的影响。到两汉之际,佛教传入,对当时本土文化有了很大的冲击,例如儒家思想强调对国家、对君主、对家庭等的责任,而佛教的出世和四大皆空,则是对这些责任的逃避与推诿。另外佛教所说都是个人的世事轮回,因果报应,而道家则讲相濡以沫。尽管有着这样的冲突,佛教还是在中国古代发展并盛行,并有一大批高僧涌现,他们的佛教思想不仅在当时有很大的影响,乃至在整个中国哲学发展史上都占有重要的地位。以上几种思想,在我国漫长的封建社会里主导着人们的道德思想。

  鸦片战争爆发之后,我国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名族英雄奋起反抗,从从清朝的灭亡到孙中山先生建立中华民国再到毛泽东同志建立新中国,动荡的百年,让中华民族对自己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有了崭新的认识。美国有一位着名的汉学家名叫费正清,他在谈起此类问题时说过:“在毛的领导下,中国革命不仅取得了工业进步……而且,还是一次目标高远的道德远征,革命改造了中国人的性格,使他们具有了自我牺牲、服务他人的精神。”这次革命,不仅仅是战争上的胜利,更是思想上的胜利,在这次革命创造出来的新的社会秩序中,体现出来的高尚的道德精神,是最有价值的。人们不再信奉“卧冰求鱼”和“夫死殉夫”这样的封建礼教,尤其是五四运动以后,马克思主义理论的传播,更给了坚定走社会主义道路的中华民族以正确的道德指引。

  建国前后的中国,满目疮痍,百废待兴。此时的哲学家们,对道德方面的研究大多是对封建制度下旧道德的否定,以及对新的道德观的探索。如1944年由唐君毅先生出版的《道德自我之建立》,就是一种建立在其心本体论哲学的基础之上,对道德生活的本质、道德自我在宇宙中的地位、现实世界的物质是精神的体现的论述,认为形而上的道德自我,就现实自我而言相比较而言,是一种内在于人类的本然,但却能够对外在具体形象事物起到主宰作用的道德意识,不仅如此,它还能够规范人类在社会中的各种行为活动,使之符合道德观及价值观的对人们的要求。到1958年他的《文化意识与道德理性》,则是从经济、政治、科学、艺术、文学等方面来寻找一切文化活动的根源,进而从哲学的角度上进行深刻反思,在近代苦难的中国,引导人们确立生命的自主与尊严。他希望借助这种新儒学的道德观,来营造一个充满高尚理性与道德价值的社会,虽然唐先生的道德观是形而上的,但这对于当时处于苦难、迷茫的中华民族来说,是具有很强的启迪意义。

  从1959年开始,我国遭受了三年的经济困难时期,那时的阶级斗争日趋激烈,有知识分子就提出来,是否可以利用资产阶级的世界观来改造世界呢。在1962年,吴晗同志在《前线》上发表的一篇题为《道德说》文章里,就主张无产阶级必须继承地主阶级、资产阶级的道德,这种唯心的道德论拉开了道德的阶级性与继承性的学术讨论。紧接着发表的《再说道德》和《三说道德》,更是激起了无产阶级拥护者的反驳。同年8月,许启贤同志在《光明日报》是发表了题为《关于道德的阶级性与继承性的一些问题》的一文,表达了自己对吴晗的道德观的否定。1966年关锋和吴传启在《哲学研究》上发表文章《评吴晗同志的道德论》中更是明确提出吴晗同志的道德理论,“是力图用剥削阶级的道德观念来改造无产阶级和其他劳动人民的精神面貌”,更将吴晗同志的理论定义为反马克思主义、反社会主义的思想。吴晗道德观的支持者也不甘示弱,1963年6月,梁石人在《哲学研究》上发表《试论道德的阶级性和继承性》一文,同时期石羊在《教学与研究》上也发表了《关于道德的阶级性和继承性问题的讨论》,1964年3月宗敏在《学术月刊》上发表《关于道德的阶级性和继承性问题的讨论》等文章,都力挺吴晗。这场讨论对群众在继承中华民族传统道德观的同时,自觉抵制和排斥腐朽的道德观念有很好的启示,更对于人们坚定马克思主义道德观、丰富和完善社会主义道德体系有积极意义。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以邓小平为核心的第二代领导集体,开始注重思想道德建设,并强调社会主义道德建设要建立在经济建设的基础之上,并由此第一次提出了“精神文明”这一概念。自此,关于社会主义道德的研究才逐步增多。1986年2月,《光明日报》上刊登了我国着名伦理学家、社会学家肖雪慧的题为《人的主体性是一切道德生活的原动力》文章,文中将人的主体性看做是一切道德活动的原动力。道德作为人类进行自我探索、自我认识、自我发展的一种重要方式,在社会生活中是占有很重要的地位的。且在我国社会主义时期,道德是为每个社会成员的肯定和发展服务的。这样的理论,开启了哲学界关于“道德主体性”的讨论。与此对立的是以夏伟东为代表的理论,他认为,道德的真正本质,其实是其规范性与约束性,道德的所保障的也不是社会成员个人的利益,而是集体利益。他认为这才是崇高的道德,这样才体现了道德尊严和价值。在这场激烈的讨论中,对立两方的学者各不相让,1998年,肖雪慧出版了《守望良知:新伦理的文化视野》(辽宁人民出版社),1994年,万俊人出版了《伦理学新论》(中国青年出版社)以及2001年王海明《新伦理学》(商务印书馆)等着作,都对“道德主体性”进行了各自观点的阐述。这场讨论影响深远而重大,学者们借助对“道德主体性”的讨论,对以往道德生活进行了新的反思,使人们认识到,道德,不单单是社会现象,更为重要的也是个人现象,道德对人的作用,不在之只是约束,更是丰富与发展。

  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一些人对金钱的追求达到盲目的状态,有甚者达到无视道德乃至法律的地步。党和国家对于改革中所产生的经济与道德的矛盾十分关注,与此同时,很多学者专家也就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如何建立良好的社会主义道德观发表了很多自己的见解。其中,罗国杰先生作为新中国伦理学事业的重要开拓者之一,他于1981年发表的《论道德境界》、1988年《关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道德建设的几个理论问题》、《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道德的四个层次》,都从马克思主义理论入手,就我国如何在特殊时期建设社会主义道德观,提供了良好的理论指导。1996年党的十四届六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若干重要问题的决议》,强调“精神文明重在建设”,并提出了“以德治国”与“依法治国”相结合的思想,将社会主义道德建设提到相当重要的位置,2006年,胡锦涛同志提出社会主义荣辱观,并在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上第一次明确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这一任务,更是活跃了学者们的探讨。2003年,河南人民出版社出版了罗国杰先生的《以德治国与公民道德建设--伦理学与道德建设研究丛书》,系统论述了以德治国的含义、方法与内容。2006年,黄明理出版了《社会主义道德信仰研究》一书,以道德与信仰、理想与人生的内在关系为基点,深入探究人的道德信仰,多维度地提示了道德信仰的现实意义,坚定人们对道德的崇拜。2009年,秦刚出版了《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从七个方面论述了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的理论与实践。2011年,罗国杰先生出版《建设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思想道德体系》就市场经济下如何建立良好的思想道德体系展开论述,2013年,何怀宏出版《新纲常:探讨中国社会的道德根基》,为中国社会的平稳过渡进言,为未来的长治久安的社会道德根基提供一个可选择的设想。

  从总体上看,国内学者对我国的社会主义道德观的分析、讨论与研究,是多种多样,有的甚至的对立的,但毋庸置疑,这些社会主义道德观的研究,都是为我国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道德建设提供的理论参考的。社会主义道德则是共产主义道德观发展的一个重要阶段,研究社会主义道德观,是为了为共产主义事业寻找精神动力和强有力的理论支撑,从而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和生态文明。目前,我国处于共产主义初级阶段,正需要一种更为先进的理论来发挥其指导作用,通过理论指导来进行改革开放的实践等。我国在进行社会主义道德体系建设的过程中要依据我国的国情来进行。首先要注重传统文化,其次要注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实现二者的影响和协调,满足实际需求等。因此,通过对社会主义道德观的深入研究,探究其伦理规范,发现其实质意义,不断内化于已,为建设我国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现中国梦,寻找道德范畴的有力的理论武器。

  一、近现代西方哲学史上诸种道德观

  道德研究的核心问题要明确善行和恶行的概念。对于人来说,要做好引导和生活中的落实。我们知道道德观的实际区分是理性主义和非理性主义。基于此,我们需要先弄清楚什么是理性。理性主义认为理性对获得至善有极大的作用和意义;而反之就是道德观中的非理性主义。

  (一)理性主义道德观

  理性主义道德观的拥护者,将人的理性当作是道德准则,是一种基础,也是一个重要的源泉。他们认为道德是人生而带来的,是一种自身的理性产物,而不是在生活中的具体的实践经验等,也不是上帝的“主观行为”;人因为有了精神和灵魂才是合格的人,人是社会的人,而不是完全的具有自然属性的人。人在实践得到的过程中不只是主观性的,也不是从物质利益角度而践行的,而主要是理想使然。人的价值在接近或是实现理想的过程中实现。人们践行道德是基于某种崇高理念与人生价值精神。这种对人的本质和功能的假定即我们通常所说的“本质主义”.这种本质主义影响了整个西方传统的伦理思维方式的发展和变化等,是最为主要的特征。中世纪时期,宗教伦理学对“本质主义”的道德思维方式进行了扭转,使其走向极端。人们认为,上帝是人类生产和生活的设计者,上帝规定了人的本质,规定了人的功能等。在上帝戒律中,人善的本质也就形成了,人的道德功能也自然确定了。这是一种本质主义的道德思维方式,这也决定了西方传统伦理学的走向和发展,是种理性主义。众所周知,在对人的功能和特征分析过程中会注重人与物的比较。也会寻找人类的优势,而最为重要的分界线就是理性。亚里士多德认为,人的最根本的功能是理性,人们最为理想的生活状态就是追求和实现至善[1]苏格拉底、柏拉图、康德等人,在研究中也以注重观点为基础。他们都认为人性本质上是追求自由,是一种理性;而道德就是人的理性和理性功能的实现。在“理性”支配下的行事是道德的,只有这样才能实现自由,才能实现幸福生活。

  理性主义道德观的分类主要有:费尔巴哈为首的自我本位的利己主义道德范式;边沁、穆勒只看效果,强调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的功利主义道德范式;康德的彰显善良意志,只看行为动机,不看行为结果的动机论道德范式;杜威的强调结合情境的实用主义;以及人类历史上最先进、最伟大、最美好,最高尚的共产主义道德范式。这些理性主义道德观是存在差异性的,有的道德原则也不同。例如彰显善良意志的动机论和实用主义的效果论。但是二者有一个共同点,他们认为人生以及生活都要服从理性,这样才能实现价值和意义,才能实现幸福。

  1.自我本位的利己主义道德范式。

  利己主义的道德学说强调,一起行为和活动只是关注个人的利益,这是基本的思想行为准则。在利己主义的支配下,人们在社会生活中以及处理人际关系时,只是追求个人利益和满足个人欲望等,这是其幸福所在,也是其首要目标,像费尔巴哈说利己主义“和我的头一样是这样紧密地附着于我”[2],可见这一学派的学者将利己主义放在一个多么高的地位。因此,利己主义把个人利益作为判断人的行为善恶与否的根本价值尺度。

  利己主义在历史上是一种颇有争议的概念,对于利己主义的看法也是各不相同。那么利己主义到底是一种善呢,还是一种恶呢?

  费尔巴哈队利己主义的研究很十分深入,其观点得到了很多研究者的认可。他认为利己主义从本质上分为善和恶。而恶的利己只强调利己,不关乎他人。善的利己则不同,各有各人的活法和追求等,既利己,也承认他人的利己,尊重他人的利己。其基本原则如下:其一,自我是第一位的,个人的一切是神圣不可侵犯的,以自我为中心处理自我与他人、个人与社会的关系。其二,别人也是人,也是中心,要把别人当人看,尊重人,平等待人。

  费尔巴哈是根据利己的程度来给利己主义分类的,今天大多数的伦理学家把善的利己主义称为合理利己主义,把恶的利己主义称为极端利己主义。善的利己主义在道德上有一定的合理性,恶的利己主义由于把个人利益的基础建筑在损人之上,这是一种不道德的行为,是不应该被推崇和支持的。

  利己主义也是一种道德原则,对于反对封建禁欲主义对人性的压抑,肯定人的正当欲望,以及发挥人的主动性和创造性,推动社会物质文明的发展方面起了很重要的作用。但利己主义作为一种道德原则和价值取向,它的负面影响也日益突显。

  2.为大多数人谋福利的功利主义道德范式

  功利主义也称效果论,与动机论的观点正好相悖。尽管公益主义者承认动机在一个行为过程中起到一定的作用,但是对于这个行为的评判上否认动机与行为的善恶有任何联系,他们认为决定行为善恶与否的就只有行为效果这一条,只要行为效果是善的,那么这个行为就是道德的行为,完全与动机的优劣无关紧要。所以,利己主义只注重个人利益,这是其最为主要的目标和价值尺度等。

  西元前5世纪,早在功利主义正式成为哲学理论之前,就有功利主义思想雏形的出现。古希腊哲学家伊壁鸠鲁说过:“生活就是为了要追求快乐,实现幸福,这是我们最为重要的善,我们所进行的生产和生活活动都是为了追求和实现快乐。”[3]提出“快乐主义伦理学”,在促使快乐思维落实和实现的过程中就是一种功利主义体现。近代的英国研究者,如坎伯兰、法兰西斯、与休姆等也注重和指出了功利主义。一直到了十九世纪初期,功利主义才正式成为哲学系统。其中,以边沁提出的“最大幸福原理”为标志,他说:“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是正确与错误的衡量标准”[4].19世纪中期约翰·密尔在继承边沁功利主义道德观思想的同时,对功利主义道德标准进行了论证,对该标准的现实基础和发生作用也进行了探讨,对最终目的和归宿进行了深入的研究,至穆勒所着的《功利主义》,功利主义道德观被不断完善,并且在穆勒笔下成为了看着接近完美的伦理学说。

  功利主义认为人所做的行为应该做出的“最大善”是依靠其行为涉及的个体之苦乐感觉的总和。而每个个体在地位上是等同的,快乐和痛苦是可以衡量的。痛苦也是一种快乐,只不过是“负”的,或是说反方向的。快乐的程度和量上是有差别的,同时还有质上的区别,不能把快乐的质量混同于数量,也不能单单靠数量来做判断。功利主义认为,一个人的最大快乐值并不取决于他为何采取某种行为以及具体过程,这些都不重要。能出现快乐值的最大化或是最小值,那么也就是善或是恶了。边沁和密尔对此认识较为相似。边沁认为人类行为的动机就是追求快乐或是实现痛苦。而密尔也认识到,人在行为过程中具有利他性,可以多为别人做出牺牲。穆勒则认为,某些特定情况下的人会为别人的利益而牺牲些自己的利益,但是这种牺牲只是在条件不允许而呈现出的功利主义。这就意味着,功利主义的原则从本质来看,也是一种选择,是人们行为过程中要充分考虑,要有相应的标准来实现“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的结果。有了这个标准,就能判断这只是表面上的功利主义,只是看似符合其原则。人拥有高贵情感能力,在特定条件下,如外界物欲的诱惑或者受到人的引诱等会出现行为的失准,进而堕落等。但是,从本质来看这也不是他们想要的过程和结果,更多的时候只能选择所谓的“低级乐趣”,而行为则已经习惯了某种乐趣。

  3.彰显善良意志的动机论道德范式。

  西方伦理思想史中关于动机论和效果论的争论一直都在延续。其中,动机论的代表人物有法国的经院哲学家P·阿贝拉尔。他认为,如果人的行为的动机、目的的善恶与否决定了行为的善或是恶。这在中世纪的法国有一定的积极因素,反对封建神学预定论的同时也夸大了意向的作用,夸大了动机的作用,而否定人的道德实践及效果对道德评价的意义,在理论上则是错误的。

  19世纪,德国哲学家I.康德提出了动机论。康德动机论的基础建立在对效果论的绝对否定之上,他为了强调行为的动机,提高道德的纯洁性。通过《道德形而上学原理》提出“善良意志”的概念。他说“世界内外善良意志是最为重要的,是可以无限地被认为好的可能”.[5]康德认为人的行为善恶取决于动机是否善良,而与行为所产生的效果无关。若他遵照了源自人理性本身的善良意志,即为善;反之则恶。

  康德更提倡理性,更注重“善良意志”,也就是理性。他认为善良意志是无条件的善,能促使一切其他东西为善行提供相应的条件。在他看来,“好意志”的好不是外在条件,也不是结果,不是实现的预期目的。而是因为立志本身的好,“其实,就是为尽所有的爱好而取得的东西,都要更应被看重得多”[6].善良意志的结果的动机是善行的根源和动力。这里的动机就是一种道德准则,能指导行动。而康德则认为,善良意志也不是源自个体的追求,或是爱好兴趣等,而是其遵照的具有普遍必然性的道德准则。只有真正出于义务而不是任何别的动机,才使行为具有道德价值。

  康德的彰显善良意志的动机论的道德观不仅反映了当时德国资产阶级的革命需要,也动摇了上帝的绝对权威,为德国资产阶级人本主义奠定了基础。

  然而,这种只谈动机,不管效果的道德观,在理论说不通,也可以说是一种本质错误。康德在看待社会的道德现象时采用了唯心主义历史观,同时又用割裂普遍与特殊、必然与偶然的形而上学的研究方法,则必然导致其所谓“具有普遍必然性的道德准则”成为一种空无内容、纯粹形式的抽象物。这也是对当时德国真是社会状况的反映,资产阶级在革命中存在动摇,具有软弱性,存在妥协性。

  4.强调在具体情境中解决问题的实用主义的道德范式

  以上康德等人的传统道德观强调追求至善、服从规范,而杜威以民主社会观点为基础,从实用主义关注行动、实利和效用的原则出发,对传统的道德观念进行了批判,在此基础之上阐发了关注具体情境中的问题解决、经验改善的实用主义道德观。

  杜威指出,旧的道德观中追求至善的思想,是静止的思想方式,并且这种思想导致伦理学与现实生活的脱离,并不能适应当代社会的要求。他强调了“每一个道德情形具有个性,这种善是不能被忽视,也不能被取代的。”[7]所以说,杜威所理解的“善”并不是对固定标准的符合,而是一种过程(个体经验逐步变好),道德则是在具体经验情境中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动的善。他不支持在某种高尚原则的道德作用下而影响到个体。他认识到个体的经验发展的重要性,这是对个体的道德判断依据,根据个体行动的方向来评判。

  另外,杜威对他的道德有一个规定性条件,即它是“对社会有益的”.因为杜威是在其民主社会观点的基础之上讨论道德的,所以他的道德观点并不具有普遍性,不能解决个别问题,只能从社会大方向上的共性问题进行解决。他认为,个体在社会中“做好”了自己,那么就是“道德的”体现。简言之,经验由差到好的改善过程(即道德过程),也就是社会中的个体做好本职工作,能够切实履行自己的义务,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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