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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政府与公众的信任关系提升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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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信力是政府的影响力与号召力,体现了政府工作的权威性、民主程度、服务程度和法治建设程度,以下是小编搜集整理的一篇探究地方政府与公众的信任关系提升的论文范文,欢迎阅读查看。

  摘要:随着当前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政治体制改革也逐渐受到公众的广泛重视,尤其是构建服务型政府的关键因素--政府与公众信任关系的建设,更是改革中一大重点,已经成为衡量政府改革工作成败的一个重要条件。政府与公众之间的信任关系实际上反映的是公众对政府的认可程度,是社会良性运行的重要支撑,是建立社会诚信体系的核心。在当前世界各国普遍存在不同程度的政府诚信缺失的背景下,我国有些地方政府在施政过程中也存在失信于民、公众信任关系弱化的风险,重塑政府诚信已成为各国共同面临的重大课题。本文以《邹城市政府公信力现状调查问卷》的调查问卷结果为论据,通过问卷调查的最终得分,得出地方政府与公众的信任关系弱化的结论;从政府自身、法规制度、公众认识和社会时代角度探索政府诚信弱化的根本原因,为提高地方政府的公众信任度提供政策依据。

  全文共分为四个部分:

  论文第一部分界定了政府与公众信任关系的基本内涵,引入了政府公信力这一概念,阐述了政府公信力的现代理论基础,说明构建政府公信力的重要意义及其评价标准。

  论文第二部分以政府公信力的评价标准为基础,设计制作基层政府的公信力现状调查问卷。通过以邹城市为例进行的问卷调查,并对调查问卷的各个部分得分情况进行逐一分析,得出地方政府与公众的信任关系弱化的结论,提出了提升基层政府公信力的必要性。

  论文第三部分通过对当前基层政府公信力建设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从政府自身、公众认识、历史文化以及相关制度等角度入手,进行深层次挖掘,找出基层政府公信力薄弱的根源。

  论文第四部分针对存在的问题,从创新社会管理、提高业务水平、健全体制机制等方面,提出了提高我国基层政府公信力的具体对策。

  关键词:基层政府;政府公信力;提升

  第1章绪论

  1.1研究的背景和意义

  政府与公众的信任关系,在一些文章里被称之为政府公信力。2006年3月,温家宝总理在十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指出要加快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建立健全行政问责制,提高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这是政府公信力的概念第一次被写进中央正式文件,它标志着政府公信力建设正式被纳入国家综合治理的范畴[1].在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历次会上,也都对政府公信力的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必须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创新行政管理试,增强政府公信力,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

  公信力是政府的影响力与号召力。它是政府行政能力的客观结果,体现了政府工作的权威性、民主程度、服务程度和法治建设程度。同时,它也是人民群众对政府的评价,反映着人民群众对政府的满意度和信任度。政府公信力在政府行使其基本职能、维护社会稳定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第一,政府公信力是社会经济秩序正常运转的基础。构建社会信用体系的关键在于加强政府信用建设,只有在完善的信用制度下,依靠政府的维护、规范和社会成员对秩序的遵守和信任,社会市场经济才能够保持其正常的运转轨道,如果政府不带头做好公信力的良性示范,整个社会也就没有信用而言,其结果必然导致无论是那种社会体制下的市场经济都无法正常运转,甚至无法存在。第二,政府公信力是政府治理社会的基本要求。政府履行公职的效果如何,只有依靠政府公信力来评价,同时也只有依靠政府公信力来检验政府的合法性。人民网《光明日报》上的一篇名为《努力提高政府公信力》的评论文章曾一针见血地指出:“信用政府能够增强人民群众的社会信任感和归属感,政府失信则会导致人民群众对政府信任的丧失,从而造成社会普遍失信,削弱政府的合法性”[1].第三,政府公信力是推动社会经济快速平稳发展的重要因素。当前全国上下都在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政府公信力的建设就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同时也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体现[6].

  当前在学术界,政府公信力建设的问题还是一个新兴的研究课题,笔者阅读了大量的有关政府公信力的研究资料,发现绝大多数有关政府公信力的研究都是集中在中央政府以及省、地级市政府这种“上层”的政府机关范围,而对于基层政府的公信力研究更是少之又少。笔者认为,基层政府作为国家行政机关的较底层,与广大人民群众处于最广泛、最频繁的接触中,相对上层的政府机关而言,基层政府更具有亲民性,其公信力的研究更能直观地反映出老百姓心中政府的形象。因此,有必要将基层的县级政府,甚至于农村的乡镇政府、城市的街道办事处最为政府公信力的研究对象,从而更加全面地着手研究我国政府公信力的建设。

  1.2国内外研究动态

  1.2.1国外研究动态国外对于政府公信力问题的研究始于二十世纪,大致可归纳为以下两种观点:

  一部分学者从文化角度探究政府公信力问题。《历史的终结》一书中,日裔美国学者弗朗西斯·福山曾讲到,“历史将终结于一种自由的国家形态,平等、民主将成为现代社会的基本理念”[3].他的观点是,平等与民主在社会中的的具体化即是一种物质生活与文化权利的平等。男女平等的权利、高质量的物质生活、可共享的公共服务体系等都是其具体表现。在社会现代化的进程中,民主是由社会内部产生的动力与诉求,对于社会的现代化,这是其产生的必然压力。政府责任机制的建立及其高质量的保证与民主相辅相成[29].

  弗朗西斯·福山在《信任:社会美德与创造精神繁荣》中同样讲到,“文化是与经济生活密切相关的,信任是由文化因素决定的;信任,作为一种社会资本,它直接影响到社会稳定、经济繁荣和政府的施政。[4]”所以,政府公信力与文化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

  国外学者中还有一部分则从理性角度研究政府公信力问题。其中最具代表性的是社会学家詹姆斯?科尔曼,他认为群众对政府的信任层度是可以通过数值来衡量的,群众对政府的信任可以划分成很多类别,例如情感型、认知型、认同型等等,他提出群众对政府信任类型的不同,将会对政府的工作绩效、满意层度、以及政府承诺的兑现都将产生很大的影响。所以,他认为政府的公信力是可以以理性的标准来衡量、计算的。以上的这两种观点,都为我们研究政府公信力的问题奠定了基石。

  就目前而言,国外基本没有专门研究基层政府公信力的文章,我们应当对这些文献批判的加以借鉴。

  1.2.2国内研究动态在学术界,学者们主要从三个方面对政府公信力进行了研究,即公信力与评价、公信力与诚信、公信力与责任。而对于基层政府公信力的界定,鉴于研究资料的局限,多数学者对基层政府公信力的定义也都与政府公信力的定义相仿。

  (一)公信力与诚信。对于公信力与诚信的关系在学术界主要存在以下两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政府公信力和诚信是一体的。也就是说在公信力的概念之中,既包含着信任,也包含着信用,二者缺一不可,都是公信力概念中最重要的因素。认同此种观点的学者主要有陈洪生、龚培兴等人。他们认为所谓政府公信力,是指政府依据于自身的信用所获得的社会公众的信任度[30].而高卫星等人在此基础上指出政府公信力的影响因素还有政府自身的道德状况,进一步来说也就是政府的诚信度。与此不同的是,王水波和何贤明等人虽然承认政府公信力与政府诚信二者之间的密切关系,但更多的认为二者之间的不同之处。

  在他们看来,政府公信力体现的是政府信用能力,它反映公民在何种程度上对政府行为持信任态度[31].而政府信用,指的是政府履行其对公众承诺的状况。现代社会是民主与法治的社会,政府信用在责任政府中扮演的角色也愈来愈重要。以上两种观点的相同之处是都看到了公信力与诚信的密切关系。不同点在于一种观点认为诚信寓于公信力之中,是公信力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另一种观点则是在看到两者密切关系的同时又将两者相互区别。但无论是哪种观点,都是通过分析两者之间的关系来考察政府公信力的内涵。

  (二)公信力与评价。唐铁汉等人所持的观点是,政府公信力应该是政府行政能力与公众满意度之间的乘积。它反映的实质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对他们的政府所支持和信赖的程度,也就是民众对政府的满意度。人民群众对政府公信力的评价主要体现在政府的诚信程度、服务程度、依法行政程度及民主化程度这些方面[32].吴威威等人的观点是,政府公信力是社会组织和民众对政府信誉的一种主观价值判断,它是政府行政行为的形象和所产生的信誉在社会组织和民众中所形成的心理反应,即民众对政府整体形象的认识、情感、兴趣、期望和信念等,于此相应的行为表现是民众是否自愿地配合政府的行政行为以减少政府的公共管理成本,从而提高公共管理效率[33].这种说法以人民群众对政府的评价作为衡量政府公信力的标准,认为政府的公信力的高低取决于群众对政府评价的好坏。换句话说,政府公信力表现在政府对广大人民群众的号召和影响程度上,群众对政府工作评价的好坏就是政府的公信力。

  (三)公信力与责任。部分学者也把政府的公信力与政府负责任的程度等同起来,比如张伟珍等人就将公共责任明确为基层政府公信力最为核心的一个因素,他们认为,一个负责任的政府必然会收到广大人民群众的拥护和信赖,其政府公信力也必定具有相当高的水平。换句话说,政府公信力和责任是密不可分的,它是政府责任行为的客观结果和反射。

  1.3研究目的和方法

  研究目的:本文旨在通过以邹城市为例所做的政府公信力调查问卷,通过问卷调查的形式,分析基层群众对政府的信任层度,从而发现县级基层政府在公信力建设方面存在的种种问题和不足。同时,在借鉴国内外政府公信力建设的理论及实践基础上,结合自身多年的工作实践,从基层的角度出发,对我国基层政府公信力的建设开展相关研究探索,提出有针对性的合理化建议,解决在政府公信力建设中存在的种种问题。

  主要研究方法:一是参考文献。大量查阅、研究有关我国中央政府、各省市政府公信力建设的理论文章、文献资料,对比国外政府在公信力建设中采取的有效办法,找出可供参考之处,作为文章的理论基础。二是案例分析。对于新闻报道中出现的各类群众关注度较高、有代表性的社会问题、突发事件,进行认真研究分析,对其中所反映出的具体问题认真剖析归纳,找出研究对策。三是调查研究。结合基层政府的基本情况,通过制作有针对性的政府公信力调查问卷,认真梳理基层政府在公信力建设中存在的不足,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研究,提出有针对性的对策建议。

  1.4研究创新之处

  本文的创新之处在于用全新视角去研究基层政府的公信力建设问题,以调查问卷的形式探索基层政府公信力现实情况,同时根据自己工作实践经验,运用加强对社会管理的创新,积极转变政府职能,努力构建服务型政府这一理论思想,从而解决基层政府在公信力建设方面存在的各类突出问题。

  政府的公信力建设是个永恒的课题,其中涉及到社会的各个方面,需要在实践中不断探讨和深化,受笔者学识水平、知识结构和社会阅历等方方面面的限制,此篇论文在理论功底、深入研究、对策的针对性、实用性及可操作性上还存在着一些不足之处,还有待在众多专家学者等同志们的不断帮助下进一步改进和完善。

  第2章政府与公众信任关系的理论分析

  2.1政府与公众信任关系的基本内涵及主要作用

  2.1.1基本内涵

  政府与公众的信任关系,在一些文章里被称之为政府公信力。温家宝总理在十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第一次提到“政府公信力”这个概念,但是对于政府公信力,据了解,目前学者们对这一问题的内涵界定还没有完全一致的定论,但大体上主要分为两类,一类是将其视为政府管理社会所具备的一种能力类型,如学者朱光磊和周望认为,“政府公信力是政府及其公务员自身、公共管理与公共政策及其执行能否取信于民的能力”[2].而另一类则将其视为公众对于政府工作和能力的内心评价和反映,即“政府公信力是指政府获得人民群众的信任度的高低,是政府行为所产生的信誉和形象在社会基层组织和群众中所形成的一种心里反映”[3].二者都从自身的角度出发对于公信力做了自己的了解,其中笔者个人更倾向于后者。笔者认为,在行政活动中,政府公信力涉及的主体有两个,一个是政府,一个是公众。二者之间的关系是服务与被服务的关系,即政府是为公众提供公共服务,公众是政府服务的受益者。既然政府公信力涉及到政府和公众这两个对象,其概念必然关系到政府与公众之间的互动问题,即政府和公众之间相互使彼此发生作用或变化的一个过程。当政府作为主体时,如何能够使自身的行政行为让客体--也就是社会公众所接受呢?这就需要有良好的政府的公信力,具体体现在政府的号召力和影响力;那么我们换个角度,从公众作为主体的角度来看,政府的公信力具体体现在广大社会公众对待政府行政行为的一种态度或者评价,也就是说政府及其职员是否在人民群众的眼中的形象、口中的评价、心中的印象[4].政府公信力这个概念表达一种理念,“信”与“不信”皆为社会公众的主观评价、心理反应和价值判断;政府公信力指涉一个内容:政府的“言”、“行”、“果”是否一致[5].真正的服务型政府必然是能够达到最初的“言论”、现实的“行为”和最终的“结果”三者高度一致,从而获得良好的声誉,得到公众的认可。政府的公信力在此就是指公众对政府的认可程度。

  2.1.2主要作用

  第一,政府公信力是维护市场经济正常运转的根本之基。政府公信力的建设是整个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关键环节,只有在完善的信用制度下,依靠政府的维护、规范和社会成员对秩序的遵守和信任,我们的市场经济才能够沿着正常的轨道运转,缺少了信用这一最为基本也是最为关键的因素,整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运转必将举步维艰。

  第二,政府公信力是确保社会稳定的定海神针。政府履行公职的效果如何,只有依靠政府公信力来评价,同时也只有依靠政府公信力来检验政府的合法性。人民网《光明日报》上的一篇名为《努力提高政府公信力》的评论文章曾一针见血地指出:“信用政府能够增强人民群众的社会信任感和归属感,政府失信则会导致人民群众对政府信任的丧失,从而造成社会普遍失信,削弱政府的合法性”[1].

  第三,政府公信力是助推经济社会快速稳定发展的关键要素。当前全国上下都在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政府公信力的建设就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同时也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体现[6].政府作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发起者和组织者,就必须主动做好诚信建设的表率,只有当政府的公信力收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认可,才能名正言顺的提出依法治国的口号,理顺稳定与发展的关系,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2.2政府公信力现代理论基础

  现代的社会是一个追求民主开放、公平公正的社会,在现代社会的理念之中,无论是从各国不同政体的合法性根基,还是国家政府与公民之间的关系,政府公信力都是十分重要和必要,都是有其理论基础的。

  2.2.1社会契约理论

  英国资产阶级思想家卢梭在其1762年出版的《社会契约论》里提出了人民主权学说,主张国家的权利来源于人民与政府之间的协议或契约[9].契约理论认为,公众与政府之间是一种以行政权为中心的委托--代理关系:公众将行政权委托给政府,同时期望能获得维持其利益的政府服务,这种关系必然包含着政府信用和社会公众认同的政府公信力问题,政府必须建立在公众信任的基础上[10].德国社会学家马克·韦伯首次把“合法性”作为核心要领进行学理探讨,他认为合法性是既定政治体系的稳定性,即人们对享有权威地位的确认和对其命令的服从[11].从卢梭到马克·韦伯,对合法性的研究都离不开-个主题--怎样的政府公信力最好,最能得到民众的认同和拥护[13].其实,国家权力的合法性基础就是某种信任,越是现代意义上的合法性基础,越是与公民的选择相关,就越符合信任的狭义定义。合法性的获得,一方面取决于政府的活力,包括国家权力为强化自己的统治地位而运用意识形态的、法律的和道德伦理的力量为自身所作的种种论证,另一方面,其更为实质的内容是,国家政权在大众中赢得了广泛信任和忠诚,从而使人自觉地把对政府的服从当作自己的义务[12].

  2.2.2责任政府理论

  在法学中对“责任政府”的定义是:“这个术语通常用来指这样的政府体制,在这种政府体制里,政府必须对其公共政策和国家行为负责,当议会对其投不信任票或他们提出的重要政策遭到失败,表明其大政方针不能令人满意时,他们必须辞职”[2].在现代民主政治条件下,公共权力行使体现出两个极为重要的价值取向,即民主和责任。公共权力来自公民主权的委托,公共行政向公民负责是这一主权原则的合乎逻辑的发展。政府的公信力,正是政府行使公共权力效果的社会反馈,是政府责任行为的外射[14].在民主社会,失去民众信任的社会,其合法性也存在危机。政府公信力产生的根源来自于对政府政治合法性的确认,合法性与政治现象相生相伴,它是指社会性秩序和权威被自觉认可和服从的性质和状态,现代民主政治的实践显示,责任政府的共同趋势是既注重公民的参与又重视民主的宪政原则[15].公信力集中体现了政治合法性的实质内容,其落脚点却是公民利益的最大化[16].因此,责任政府政治合法性的根基是政府的公信力。

  2.2.3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理论

  我们当前所构建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其最根本的目地就是要达到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社会各系统之间的和谐发展。这是一项极其庞大而又复杂的工程,需要全体社会成员的共同参与。在社会的各系统之中,广大人民群众是这项工程的最直接参与者和建设者,而政府主要扮演着主导者的角色[17].政府之所以能够成为这一复杂而系统工程的指导者,是以其政治合法性为基础的,而政府政治合法性最主要的因素之一就是政府的公信力[18].

  公信力是政府合法性的根基,公信力薄弱的政府,其合法性地位也势必将遭受质疑[19].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理论中,政府公信力的重要性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第一,政府公信力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础[20].构建社会信用体系的关键在于加强政府信用建设,只有在完善的信用制度下,依靠政府的维护、规范和社会成员对秩序的遵守和信任,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才能够正常运转,如果不以信用为基础,整个社会的信用荡然无存的话,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也必将无法存在[21].其次,政府公信力是政府治理社会的基本要求[22].政府履行公职的效果如何,只有依靠政府公信力来评价,同时也只有依靠政府公信力来检验政府的合法性。信用政府能够增强人民群众的社会信任感和归属感,政府失信则会导致人民群众对政府信任的丧失,从而造成社会普遍失信,削弱政府的合法性[23].再次,政府公信力是经济社会稳定快速发展的前提条件[24].当前全国上下都在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其中重要的组成部分就是政府公信力的构建[25].政府既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组织者,也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倡导者,只有当全社会的群众对政府公信力充分的给予认可,才能理顺发展与稳定之间的关系,才能在依法治国的同时提高政府的威信,从而促进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26].那么政府依靠什么来处理与民众的关系,化解与民众的矛盾和冲突呢?答案就是良好的政府公信力[27].政府公信力不仅是构建和谐社会力量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28].正是因为公信力的这种作用,要求我们在提高政府公信力的时候要以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理论为基础。

  2.3政府公信力的主体及评价标准

  2.3.1政府公信力的主体

  政府公信力涉及两个主体:信用方(即政府),信任方(即社会公众)。它包含公众对政府的信任和政府对公众的信用,其中政府信用是政府公信力的核心内容。政府信用是社会组织和民众对政府信誉的一种主观评价或价值判断,是政府行政行为所产生的信誉和形象在社会组织和民众中所形成的一种心理反映,它包括民众对政府整体形象的认识、情感、态度、情绪、兴趣、期望和信念等,也体现出民众自愿地配合政府行政,减少政府的公共管理成本,以提高公共行政效率,是现代民主和法治条件下的责任政府的重要标识[7].政府公信力体现政府的信用能力,它反映了公民在何种程度上对政府行为持信任态度。政府公信力的强弱,取决于政府所拥有的信用资源的丰富程度。这种信用资源既包括意识形态上的(如公民对政府的政治合法性的信仰,公民对政府制度及公共选择过程的公正性、合理性的认可程度等等)、物质上的(如政府的财力),也包括政府及其工作人员在公民心目中的具体形象等等。

  2.3.2评价标准

  政府公信力并不是一个抽象的概念,纵观国内外对于政府公信力的研究,大多将其具体划分为以下五种指标来衡量。

  (一)政府的诚信程度。我们通常说,信用是现代市场经济的基石和灵魂。同样,信用也是政府执政的根本。政府的诚信程度决定了其各项公共政策是否能够顺利的执行,也是其各种权利能否合法运用的重要保障,从一定意义上来讲,政府的公信力体现了一个政府存在的合法性。只有当政府在广大群众中树立良好的公信力,受到广大群众的信赖,才能真能的得到公众的支持和拥护。

  (二)政府服务的质量。我们经常说,我们要转变政府职能,建立服务型政府。那么什么才是所谓的服务型政府呢?所谓的服务型政府,最根本的体现,就在于能够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并提供人民满意的公共服务。政府只有以广大人民群众最根本的利益为出发点,不断提高其各相关部门的服务质量及服务效率,积极履行公共职责,广大人民群众的满意度才会提高,政府的公信力也会随之上升。一个将老百姓利益放在首位,真正为人民着想、为人民服务的政府,自然会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亲睐和支持。

  (三)政府依法行政的程度。政府作为社会规则的制定者和社会权力的行使者,依照自己制定的法规来行使其职能是获得广大公众信任的最基本要求,只有当各级政府及工作人员能够自觉的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质询,真正做到依法行政,违法必究、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政府部门没有特权,才能得到群众的信任。如果政府及其工作人员滥用手中的权力以权谋私、胡乱作为,甚至出现权大于法的行为,必将引起广大人民群众对政府的质疑和不满。

  (四)政府的民主化程度。我国《宪法》明确规定,在我国人民是国家的主人,拥有权力参与决策的制定。所以,政府及其相关职能部门在决策的制定时,一定要充分吸收和采纳广大人民群众的意见,从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的角度出发,凡是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决策,一律不能通过。当前,在社会建设中出现的一些所谓的“政绩工程”、“形象工程”,其中很大一部分都是与人民群众的意愿背道而驰的,只是领导干部的一意孤行,最终给国家和人民带来巨大的损失[8].因此,政府在社会建设中,要不断加强民主化建设,不断健全完善相关制度,确保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

  (五)政务的公开程度。我们各级政府现在都在推行政务公开,目的就是为了打造阳光政府。事实证明,实行政务公开,让群众了解政府的所作所为,不仅可以有效地制止各类贪污腐败现象的发生,而且大大加深了人民群众对政府的信任程度,增强了人民群众对政府的满意度。因此,按照法律规定,除了一些确实不方便公开的信息,各类相关政务信息,各级政府都要积极主动、准确及时地去公开公示,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随时都让人民群众能够了解我们的政府在做什么。所以我们说,一个对广大人民群众负责任的政府,他必然会是一个讲诚信的政府。

  第3章邹城市政府公信力调查现状及评价

  3.1邹城市政府公信力调查现状

  3.1.1调查问卷设计调查问卷按照公信力的评价标准来设计,分为五个部分,每部分列5个小题,每小题20分,每个选项赋予具体的分值。由被调查者结合自身实际生活经历,对调查表中的各个小题进行打分,然后将有效调查问卷进行汇总得出平均分,最终算出每部分的平均分数,从而大致了解邹城市政府公信力的基本情况。

  3.1.2抽样调查情况为深入了解社会公众对邹城市政府公信力的认可度,通过设计“地方政府公信力评价调查”的调查问卷,对社会不同阶层的群众进行广泛摸底调查。本次调查共计发放调查问卷500份,在党政机关及人民团体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学校、医院、科研机构等)在职人员、国有企业或合资企业在职职工、私营企业职工或个体经营者、乡镇务农人员等五类人群中各发放100份。回收412份,其中有效问卷398份,有效问卷率为7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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