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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地区干群关系现状探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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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农"问题一直是中国共产党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下面是小编搜集整理的一篇探究农村地区干群关系现状的论文范文,欢迎阅读查看。

  摘要:"三农"问题一直是中国共产党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党的十八以来,党中央更是站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高度进一步加强和领导"三农"工作,并成为统领"三农"工作的战略指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对如何促进农民收入持续较快增长、加快推进农村改革、扎实推进农村法治建设、加强农村基层党的建设提出新要求。将这些要求具体落到实处,离不开农村干部和农村群众的广泛参与和支持。因此,正确认识和处理农村干群关系,进而提高"三农"工作的能力和水平成为本文研究的重点和难点。通过对农村干群关系问题进行研究,将有助于丰富和践行中国共产党的群众路线理论、创新农村社会管理体制、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和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

  本文由五部分组成,内容安排如下:

  第一章,绪论。这部分主要包含选题背景及意义、研究现状综述、研究方法和创新观点四个方面。

  第二章,中国农村干群关系问题的基本理论。主要对农村干部、农村群众等相关概念进行清晰界定,明确农村干群关系的内涵及其实质,并以中国传统思想文化、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及中国共产党对干群关系问题的相关论述为理论支撑,分析构建和谐农村干群关系的重大意义。

  第三章,中国农村干群关系的现状。总体上的和谐健康与局部的矛盾冲突并存是农村干群关系呈现的发展现状。在深入剖析现状的基础上,总结出农村干群关系由感情认同向利益认同转变、由单一性向全面性转变、由隐性缓和向显性冲突转变的特点。

  第四章,中国农村干群关系不和谐的成因。具体从农村经济发展水平相对滞后、农村基层民主法治建设进程缓慢、农村社会利益协调机制不健全、农村干群整体素质亟需提高四个方面剖析农村干群关系不和谐的制约因素。

  第五章,构建和谐中国农村干群关系的路径。本文从加快农村经济发展、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法治建设、促进农村社会利益协调、提升农村干群整体素质四个方面探索构建和谐中国农村干群关系的路径。

  本文的创新观点主要体现在:一方面,根据利益协调机制基本理论,着重从畅通利益表达、化解利益矛盾、加强利益保障三个方面协调农村干群利益关系。这是和谐农村干群关系的关键措施。另一方面,建立包括选拔、培养、考核三个方面在内的选人用人长效机制,为加快农村干部队伍建设提供制度安排和制度激励。从目前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实施状况看,县级以上干部队伍建设已经常态化,而农村干部队伍建设的制度设计则相当缺乏。本文立足抓住选人用人这个源头关,用制度约束,进一步推进制度设计下移进程。

  关键词:农村干群关系,利益矛盾,利益协调

  第1章绪论

  1.1选题背景及意义。

  1.1.1选题背景。

  "三农"问题一直是中国共产党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特别是2009年至2015年,党中央连续六年颁发中央一号文件,足见对"三农"问题的重视。在中央一号文件精神的指示下,农业增收显着,农民收入不断增加,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农村社会总体和谐稳定。党的十八以来,党中央更是站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高度进一步加强和领导"三农"工作,并成为统领"三农"工作的战略指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对促进农民收入持续较快增长、加快推进农村改革、扎实推进农村法治建设、加强农村基层党的建设提出新要求。将这些新要求具体落到实处,离不开农村干群的广泛参与和支持。在此背景下,对农村干群关系问题进行研究,正确认识和处理农村干群关系,成为提高"三农"工作能力和水平的关键。

  1.1.2研究意义。

  第一,对中国农村干群关系问题进行研究是践行中国共产党群众路线理论的内在要求。

  群众路线不仅仅作为党的政治路线和组织路线加以贯彻,更重要的是作为具有深刻内涵的理论体系存在。开展群众工作是将这一理论落实到位的重要措施,其本质是正确处理党群干群关系。对这一问题进行研究则是进一步做好群众工作的基础性条件。随着我国改革进入深水区和攻坚期,农村干群之间存在的矛盾和问题更加突出,并且日益激烈化。更为重要的原因在于农村干部对群众路线理论相关内容缺乏深刻地理解和贯彻。因此,对农村干部进行群众路线理论教育,提高群众工作能力,并以实际行动着力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显得十分必要和紧迫。

  第二,对中国农村干群关系问题进行研究是创新农村社会管理体制的客观需求。

  自农村社会实行改革以来,农村干群关系由单纯的管理型转变为管理与服务并存型关系,农村干部对群众的管理职能逐渐减弱,服务职能逐步增强。但是,怎样实现农村社会的有序化、规范化管理,仍然是不可回避的问题。随着农村"集体制"社会管理体制逐渐被打破,农村群众不断分化,成为具有不同利益诉求的利益个体。如何代表、维护和整合、协调各方面的利益关系是创新农村社会管理体制的重要课题。在国家提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以来,更多的是以治理这一更加开放的视角考察农村干群关系,最终目的都是为逐步探索出新型、高效的管理方式方法和调动干部、群众积极参与到社会管理、治理中来。

  第三,对中国农村干群关系问题进行研究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客观要求。

  农村干群关系作为重要的社会关系之一,对其进行正确认识和处理将对其他社会关系的认识和处理起着重要的示范和推动作用。农村是中国法治化建设的薄弱领域,通过对农村干群关系问题进行研究,有助于探索增强农村干群法治意识的有效措施,推进农村法治化建设进程。首先在中国人数最多的农村地区实现法治化,依靠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来化解纠纷和矛盾,将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立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奠定坚实的基础。

  第四,对中国农村干群关系问题进行研究是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迫切需要。"没有农村群众的小康,就没有全国人民的小康,也就不可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小康不小康关键看老乡;老乡富不富,关键看收入'."[1]

  这就对农村干部的经济建设能力、管理民主能力、文化建设能力、社会建设能力、环境建设能力提出新的要求。对农村干群关系问题进行研究,有助于增强农村干部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领域满足农村群众要求的能力,带领群众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的目标。

  1.2研究现状综述。

  伴随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深入开展,理论界掀起了研究党群干群关系的热潮。在这一热潮下对已有研究成果进行梳理、总结就显得十分必要和紧迫,同时也能为本文的深入研究奠定良好的理论准备。

  通过对已有研究成果的梳理可以发现有关农村干群关系问题的研究专着比较少。其中吴警旭主编的《论新时期农村党群干群关系》,通过对新形势下农村党群干群关系现状及存在问题的分析,指出党的"三个基本"是密切农村党群干群关系的基石。孙恒杰等编着的《干群关系学》将干群关系作为一门科学来对待,以研究关系学的视角进行,去把握干群关系学的本质与规律。张丽君在《新时期干群矛盾研究》一书中,总结了国际共产主义运动特别是中国共产党在建设时期积累的有关处理干群关系的经验教训,突出强调了防止干群矛盾这一历史任务。

  而有关农村干群关系问题研究的学术论文居多,其中颇具代表性的观点综述如下:

  第一,关于农村干群关系的研究视角。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农村社会的各个领域都发生了深刻变化。伴随实践发展的是理论的不断创新。三十多年来,研究者从不同视角对农村干群关系进行了深入研究。一方面是以时间为角度进行的研究,代表性的时间点有"新时期"、"社会转型期"、"当代"、"新形势"、"新世纪"、"当前"、"税费改革前后"、"改革开放以来"等。另一方面是在具体视阈下的研究,代表性的视阈有"科学发展观"、"和谐社会"、"新农村建设"、"群众观"、"群众路线"、"城乡一体化"、"农民阶层分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农村生态文明建设"、"基层社会管理"、"村民自治"、"公共关系"等。

  第二,有关农村干群关系现状及特点的研究。

  研究者们认为农村干群关系总体上是和谐的、健康的,但也存在着不容忽视的问题。具有代表性的是姜羽(2007)、肖信华(2012)从总体上将农村干群关系分为和谐融洽型、冷漠疏远型和紧张冲突型三种类型。王智(2013)具体指出了转型期社会利益格局变化下农村干群关系四个方面的演化特点,即农村干群之间管理职能减弱、服务职能增强;利益纽带增强,情感纽带淡化;对中央信任感增强,对基层干部信任感降低;矛盾变得复杂尖锐。

  第三,关于农村干群关系实质的研究。

  关于干群关系的实质,主要是从矛盾的主体角度来论述,李长印(1998)认为是党和人民群众之间的关系。贺雪峰(2003)认为是国家与农民之间的矛盾,具体表现为乡村干部和农民之间的矛盾。张富良(2003)指出农村干群关系的主体由二元主体(社队干部和农民)变为三元主体(乡镇干部、村组干部和农村群众),相应的农村干群关系就变成他们之间的三角关系,他们分别代表国家、社区和个体的利益。另一些研究者从矛盾产生的角度进行阐述。赵长河(2001)、李凌、张小飞(2012)、戴利有(2013)认为利益是影响干群关系的主要因素,指出农村干群关系的实质是利益关系。胡蕊(2013)进一步指出农村干群关系的"实质在于干部与群众间的利益、权力与权利以及地位关系。"第四,关于农村干群不和谐的成因分析。

  研究者们对成因的分析大致集中在经济社会、政治、思想文化、农村干部和农村群众这几个方面。各个方面的观点表述如下:

  农村经济发展滞后、生产力发展水平不高、贫富差距拉大、利益分配不公、社会保障水平低是造成农村干群关系不和谐的经济原因;基层民主发展不充分、不健全,基层党组织功能弱化,村民自治制度不完善,基层法治建设程度不高是政治原因;在思想文化方面,邵沁妍(2011)、曹殊(2011)、凌锐燕(2014)都强调了社会心理对干群关系的深刻影响,认为社会浮躁心理对干群关系产生负面催化作用;王智(2013)指出了部分农村干部在思想政治素质、群众工作能力、工作和生活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萧鸣政、顾志昊(2014)还指出了干部队伍中存在的年龄结构不合理、管理方法不科学和"两委"班子不团结的问题;农村群众则存在思想观念落后、科技文化水平低、民主法治观念不强的问题。

  第五,关于构建和谐农村干群关系的路径研究在构建和谐农村干群关系的路径上,研究者们从经济社会、政治、思想文化、农村干部、农村群众等方面出发,取得了丰硕的研究成果,如下所述:

  肖信华(2012)指出要大力发展农村经济,实现干群利益和谐;陈庆玲(2013)提出了以建立健全民主选举制度为切入点、民主决策制度为关节点、民主管理制度为突破点、民主监督制度为着力点的民主建设措施来密切干群关系;邵沁妍(2012)提出要健全社会心理调节机制来消除社会心理对干群关系的消极效应;唐棣宣、李强(2013)认为农村干部必须大力发扬党的优良作风、牢固树立群众观点、不断提升能力素质,才能增强联系服务群众的工作实效;陈兆芬、姜爱凤(2014)强调促进干群关系的良好互动要从群众觉悟的实际出发。

  综上,改革开放以来,对于农村干群关系问题的研究浪潮始终未曾消去,研究内容也随着社会各个方面的变化有所侧重。

  1.3研究方法。

  针对中国农村干群关系问题,本文主要采用了以下三种研究方法:

  第一,比较研究法。通过对已有研究成果的比较分析,把握目前对中国农村干群关系问题研究的最新动态,为本文捕捉全新的研究视角和充实内容提供理论准备。

  第二,系统分析法。通过对有关文献资料的系统分析,剖析影响中国农村干群关系不和谐的深层次因素,分析这些因素之间的内在联系,探索和谐中国农村干群关系的有利措施。

  第三,利益分析法。从利益关系这一农村干群的实质出发,运用利益协调的相关理论,突出解决农村干群之间利益矛盾、利益冲突的有效措施。

  1.4创新观点。

  一方面,根据利益协调机制基本理论,着重从畅通利益表达、化解利益矛盾、加强利益保障三个方面协调农村干群利益关系。这是构建和谐农村干群关系的关键措施。

  另一方面,建立包括选拔、培养、考核三个方面在内的选人用人长效机制,为加快农村干部队伍建设提供制度安排和制度激励。从目前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实施状况看,县级以上干部队伍建设已经常态化,而农村干部队伍建设的制度设计则相当缺乏。本文立足抓住选人用人这个源头关,用制度约束,进一步推进制度设计下移进程。

  第2章中国农村干群关系问题的基本理论

  研究中国农村干群关系问题,首先要清晰界定相关概念,明确农村干群关系的内涵及其实质,并以中国传统思想文化、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及中国共产党对干群关系问题的相关论述为理论支撑,分析构建和谐农村干群关系的重大意义。

  2.1农村干群关系相关问题概述。

  明确干部、群众、农村干部、农村群众的概念,剖析农村干群关系的涵义及其实质将为深入研究农村干群关系提供重要前提。

  2.1.1干部和群众的定义。

  《辞海》中对干部做出的定义是:"干部,源于法语cadre的日语对译。在我国,通常指担任公职的人员,常与工人、士兵、勤杂人员相区别。有时专指担任一定领导工作的人。"[1]

  张丽君则认为这一概念包含两重界定标准,即从静态角度讲,"担任公职"更多地象征一种固定身份,从动态角度讲,"担任领导工作",更多地指出了衡量干部的尺度问题。因此,对干部概念的界定既是静态的、也是动态的。干部既包括干部个人也包括干部群体,也就是干部队伍。

  群众是一个由不同群体构成的整体性概念,也是一个指代具体个人的个体性概念,是整体性与个体性相统一的概念。

  对于农村干部概念的界定,迄今学术界还没有形成统一定论。各个学者根据问题研究的不同重点,对农村干部的概念界定有所侧重。其中,以张富良的观点更具代表性。"农村干部主要指乡村干部,是一个广义概念,即指一切从事乡村管理、服务工作的人员,既包括人事制度意义上的国家干部,也包括不具有国家干部身份而从事一定公务活动的乡镇聘用人员,还包括村组两级管理人员。"[2]

  本文研究的农村干部是广义上的农村干部,即乡镇干部和村组干部。

  对于农村群众概念的把握,学术界存在从户籍、职业、地域等不同角度进行的界定。但大多数学者还是倾向于从领导与被领导、管理与被管理的基本关系领域中进行把握。因此,广义上的农村群众是指处于被领导、被管理地位的群体,从它的构成部分来看,以张富良的观点最为典型。张富良认为农村群众由两部分人组成:"一是以农业为生、在农村居住和生活的一切农村居民,这是农村群众的主体;二是少量的非农业居民,主要指具有非农户籍,但仍在农村居住或工作的那一部分人。"[1]

  因此,本文研究的农村群众是指具有农村户籍、长期生活在农村,以主要从事农业生产活动并以农业为生的农民群体。

  2.1.2农村干群关系的涵义及其实质。

  农村干群关系是指在农村生产、生活过程中发生于干部和群众之间的关系。

  广义上讲,农村干群关系包含农村干部之间、农村干部与农村群众之间以及农村群众之间三个方面的关系。本文研究的主要是农村干部与农村群众之间的关系。主要的是乡镇党政领导干部与农村群众之间的关系、村党支部与农村群众之间的关系、村委会与农村群众之间的关系。其中,"两委"与农村群众的关系更多地表现为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与农村群众之间的关系。

  利益关系是人类一切社会关系的基础。对于利益的追求是人类进行各种活动的动力,并在活动过程中形成各种利益关系。农村干群关系作为一种重要的社会关系,实质上也是一种利益关系。干部和群众活动的范围涉及农村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因此,农村干群之间的利益关系包括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等方面的利益关系。具体表现为:在政治建设中,农村群众对于管理民主、保障民主权利的要求与农村干部实现管理民主能力之间的关系;在经济建设中,农村群众对于生产发展、过上富裕生活的追求与农村干部带领群众致富、发展生产能力之间的关系;在文化建设中,农村群众对于追求健康的生活方式、丰富的精神文化生活的要求与农村干部实现乡风文明能力之间的关系;在社会建设方面,农村群众对于发展农村公共事业、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要求与农村干部实现生活富裕能力之间的关系;在生态文明建设方面,农村群众对于村容整洁的要求与农村干部环境建设能力之间的关系。因此,要协调好农村干群之间的利益关系,必须代表好、维护好农村群众的利益,全心全意为农村群众服务。

  2.2农村干群关系问题研究的理论背景。

  中国传统思想文化中的"民本思想"及对利益协调问题的认识、马克思主义的人民群众观及利益协调理论为干群关系问题研究奠定了深厚的理论基础。

  2.2.1中国传统思想文化中的相关论述。

  1."民本思想".

  在古代,干群关系被称之为"君民关系"、"官民关系".传统思想文化中关于处理二者关系的思想中,最具代表性的是"民本思想",主要内容包括"重民心、惜民力、养民生、教民惠",[1]

  具体表现为:

  首先,民心向背是国家存亡的关键。孟子最早提出民众在君主、社稷、民众三者关系中处于最重要位置的观点。荀子将君民关系比喻成舟与水的关系,形象地说明了君主若不顺应民心,将随时面临被颠覆的危险。其次,为政爱民,不关心民众的疾苦,最终会引起民众的反抗。周公指出,对待民众疾苦就像对待自己的疾苦一样,要特别注意。儒家也从"仁爱"的角度进行了论述,强调统治者要爱护民众。再次,"制民以产",实行惠民政策,使民众富足,给民众看得见的实际利益。最后,在富民的基础上对民众进行教育,达到改变社会风气的目的。

  这一思想提出的出发点和实质是为了便于统治阶级管理被统治阶级,维护统治阶级的利益。但其最大的价值在于认识到了并力图最大限度地发挥民众的力量,维护阶级社会稳定。正确处理农村干群关系同样需要重视人民群众特别是农村群众的伟大力量。

  2.对利益协调问题的认识。

  一方面指出,获得利益是人们进行交往的目的,并且人具有趋利避害的倾向。司马迁曾说,"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即人们之间皆因利益而来往。春秋时期的管仲则指出了在利弊面前,人们总是趋利避害。

  另一方面指出对待不同利益的态度及方法。孔子的"义利"思想指出了以"义"来衡量"利".即合"义"者为正当利益,不合"义"者为不正当利益。同时,他认为,人们都向往富贵,但是必须注意谋取富贵的方式方法必须符合法律规范,否则谋取的就是不义之财。孟子也鼓励人们对待利益应采取"先义后利"的态度。正确处理农村干群关系应该积极借鉴、提倡古代思想家们对利益问题的认识特别是对待利益的态度和方法。

  2.2.2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关于干群关系的理论。

  1.关于群众史观的理论。

  马克思、恩格斯最伟大的贡献之一是科学地回答了历史创造主体的问题,发现了人类社会发展规律,创造了唯物史观。他们指出"人们自己创造自己的历史"并从三个方面论述人民群众创造历史的作用。首先,物质资料的生产活动是一切人类历史的基本条件,人民群众通过从事物质资料的生产活动并改进生产工具来推动社会生产的发展。其次,人民群众通过实践活动直接或者间接创造精神财富,推动人类文明不断发展。最后,人民群众是推动社会变革的决定性力量。

  列宁以"人类思想中的伟大成果"[1]

  之称高度肯定了唯物史观并且领导俄国十月革命将马克思主义理论付诸实践。在整个革命、政权建立及巩固的过程中,列宁始终依靠农民群众,尊重和维护农民的利益,这从农业政策的变化中可以得到很好的印证。当时为争取战争的胜利,实行了余粮收集制,这一制度的实施一方面极大程度地支援了战争,但另一方面产生了损害农民利益的后果。

  列宁并没有回避这一问题,而是对政策进行修正。随后实行的新经济政策,既维护了农民群众的利益,又为巩固新生政权和进行社会主义建设奠定了良好的群众基础。正如列宁指出的"先锋队只有当它不脱离自己领导的群众,并真正引领全体群众前进时,才能完成其先锋队的任务".[2]

  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关于群众史观的理论,是我们正确对待群众的基本观点,不论时代怎样变化发展,都必须肯定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尊重群众的实践活动,维护群众的利益,这为正确处理农村干群关系奠定了理论起点。

  2.关于利益协调的理论马克思、恩格斯曾指出:"每一既定社会的经济关系首先表现为利益。"[3]

  一是强调了利益是人们进行活动的动因。二是强调了物质利益与思想、政治权力、政治活动的关系,即前者决定、支配后者,而掌握政治权力、进行政治活动是实现经济利益的手段和途径。三是强调了利益矛盾产生的原因之一是分工的不同,随着分工的细化会产生个人利益与个人利益、个人利益与共同利益之间的矛盾。

  列宁多次指出,"有一句着名的格言说:几何公理要是触犯了人们的利益,那也一定会遭到反驳的".[4]

  列宁在阐述国家利益的时候,认为国家利益是政治经济文化等利益的相互渗透,指出不仅要重视人们的物质利益和经济利益,还要重视人们的政治权利、政治利益和文化利益、精神利益。这一思想已经内含要协调好人们各种利益的思想。此外还认为个人利益与公共利益是交织的。虽说社会主义社会是维护公共利益的理想社会,但是在社会主义阶段仍然存在冲突和矛盾,所以发生个人利益和公共利益的对立是不可避免的。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关于利益、利益协调的理论使我们认识到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农村干群之间的利益矛盾是不可避免的,必须协调好干部代表的公共利益与群众个人利益之间的关系。

  2.2.3中国共产党关于干群关系的理论。

  1.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

  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进程中,中国共产党坚持和发展了人民群众是历史创造者这一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并根据所处时代的世情、国情、党情,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和丰富内涵的群众观点,在遵循和践行群众观点的基础上,形成了群众路线。群众路线内在地包含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方法。坚持群众观点、掌握群众路线方法,做好群众工作是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顺利进行的重要保证。

  依靠人民群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反对官僚主义和命令主义是毛泽东关于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的鲜明表述。在战争与革命成为时代主题的背景下,毛泽东特别强调了要依靠人民群众进行革命战争的群众观点,提出干部要敢于、善于批评和自我批评,采取实际具体、耐心说服的群众路线工作方法。

  和平与发展成为时代主题的背景下,邓小平没有忽视而是更加重视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的重要性,并将其视为传家宝。他提出通过经济体制改革调动农民参与建设与改革的积极性。但是,伴随经济体制改革的逐步推进,政治体制的弊端开始逐步显现,其中表现在干部方面的主要是严重的官僚主义、特权现象等。针对这一现象,邓小平认为要改善党领导人民群众的方法,就必须赋自主权于农民,消除干部中存在的不良现象。

  江泽民提出的"领导同群众之间发生矛盾,领导是矛盾的主要方面,解决矛盾的主要责任在领导"[1]的观点,具体明确了干群关系紧张状态下干部应负的主要责任,这是站在政治高度的角度对干部提出的要求。

  胡锦涛从发展依靠人民群众,发展为了人民群众,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相互联系的三个方面使干部明确只有依靠人民群众才能促进发展,才能创造丰富的发展成果;只有人民群众真正地享有发展成果,才能真心实意地参与到发展中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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